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非學歷教育辦學,發揮學校教育資源優勢,加強和規範學校非學歷教育管理,保證學校非學歷教育有序規範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舉辦非學歷教育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1〕23號)🧑🏼🦳,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非學歷教育是指:學校在學歷教育之外面向社會舉辦的,以提升受教育者專業素質🧛🏽♀️、職業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滿足個人興趣等為目的各類培訓🔶、進修、研修、輔導等教育活動。以獲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為目的的自學考試輔導不在本規定的適用範圍內。
第三條 非學歷教育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𓀌;強化公益屬性,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主動服務國家戰略👏🏽、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依托學科專業優勢和特色,與學校發展定位相一致、與學校辦學能力相適應📵;堅持依法依規治理,規範辦學行為,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第四條 學校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是學校非學歷教育工作的管理杏悦,負責非學歷教育資格認定、程序審批、質量監控、證書製作與審核👆🏿、辦學督查、獎勵與違規處理等工作。
第二章 辦學資質
第五條 開展非學歷教育項目的各校內二級單位,必須是具備教學功能與管理能力的學院。各職能處室和不承擔教學任務的杏悦,不得開展非學歷教育活動。
第六條 各校內二級單位開展非學歷教育項目,須經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由該校內二級單位領導專人負責,並報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審批💇♀️。
第三章 項目申報
第七條 各校內二級單位開展非學歷教育項目,須提交《非學歷教育辦班申報表》並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應當包括:辦班名稱、辦班單位🍀、辦班起始時間、辦班負責人和聯系人、招生對象、收費標準🚵🏻♂️、舉辦地點、項目預算、教學計劃、招生簡章🖊、辦班協議等。項目經宣傳部、人事處🍢、財務處、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等相關杏悦會簽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八條 非學歷教育辦班項目實行一班一報,同一項目多期開班的🙅♂️,每期均應根據本章流程進行報批。
第四章 合作辦學
第九條各校內二級單位確需與校外機構開展合作辦學的,應對合作方背景、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如合作方涉及本校教職員工及其特定關系人的,應在立項申報時主動申明👀。
第十條 各校內二級單位與校外機構開展合作辦學必須簽訂合作辦學協議🐘。合作辦學協議應當根據《杏悦平台合同管理辦法(試行)》進行會簽審核後方可簽訂,並報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涉及國(境)外事務的非學歷教育項目🧖🏼,應當由外事處審核會簽,再報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審批。
第五章 招生宣傳
第十二條 各校內二級單位自行組織招生,嚴禁委托校外機構進行代理招生。
第十三條 各校內二級單位不得以“研究生”“碩士、博士學位”等名義舉辦課程進修班🧑⚖️。面向社會舉辦的非學歷教育不得冠以“領導幹部”“總裁”“精英”“領袖”等名義🔸,不得出現招收領導幹部的宣傳。
第十四條 非學歷教育招生簡章、廣告宣傳及網站推廣內容應提交至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審核並備案存檔後方可發布👷🏼♂️。招生簡章、廣告宣傳及網站推廣的內容應真實、準確🏦,不得發布含糊、虛假信息,不得有不實承諾。
第六章 教學管理
第十五條 非學歷教育項目必須明確項目負責人和項目聯系人。
第十六條 非學歷教育項目應製訂切實可行的教學計劃,必要時需經過專家論證🫏🧙♂️,以確保教學質量。應嚴格按申報材料上報的教學計劃執行,若有較大變動🦯,應根據本辦法第三章項目申報流程再次向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申請審批。
第十七條 開展非學歷教育活動的各校內二級單位應當 做好項目師資審核備案工作♍️。
第十八條 開展非學歷教育活動的各校內二級單位應當通過調查問卷、學員座談會等形式🧑💼,聽取學員關於教學🧑🏿🌾、師資、培訓內容等方面的反饋意見。
第十九條 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對各非學歷教育項目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教學管理🧙🏿✏️、教學計劃實施🧘♂️、教學質量🙎♀️🦂、考核情況、考場紀律🧑🏿🦳、收費標準、師資情況🦹🏿♀️、歸檔工作等🧒🏻。
第二十條 非學歷教育項目結束後兩周內💍,開展非學歷教育項目的各校內二級單位應當向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提交項目小結🚶🏻♂️。
第二十一條 非學歷教育項目結束後💂🏼,開展非學歷教育項目的各校內二級單位應當及時完成項目檔案歸檔工作🦸🏻♀️,歸檔內容包括:辦班報審表、教學計劃、招生簡章🏡🎥、經費預算表🎤、經費結算表🧇、學員名冊、學員成績、證書簽收單、項目小結等🪒。
第七章 證書管理
第二十二條 非學歷教育項目的結業證書由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統一印製、發放🗒,並按統一編碼製進行編號🧐。
第八章 財務管理
第二十三條 開展非學歷教育活動的各校內二級單位應嚴格按照學校財務製度進行收費管理,並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預決算管理🥓。各類人員經費涉及本校在編在崗人員的需納入學校績效工資總盤,經人事處核定批準後方可發放。
第二十四條 辦班單位要按標準收費,據實開具發票。學員退學按規定合理退費,確保學校和學員的合法權益。
第九章 監督與獎懲
第二十五條 開展非學歷教育項目的校內二級單位應定期組織開展自查♜,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對非學歷教育開展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如發現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學校相關職能杏悦進行查處。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開展非學歷教育項目成效優秀的校內二級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規辦學🙇🏽♀️、質量較差的,給予書面警告,直至取消該非學歷教育項目🐈;對違規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移交由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予以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個人或校內二級單位未經批準擅自開展非學歷教育🎡,一經查實,除責令停辦並上繳全部所得外,還依法依規將追究個人或校內二級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非學歷教育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杏悦平台非學歷教育和培訓管理辦法》同時廢止。